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部分考生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完成或学院相关材料未完成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未完成的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在职人员联系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应届生联系所在学院)。
第一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后续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发放方式
为了提高发放效率,保证多数同学尽快拿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移动电话)寄发,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三、调档、合同
1、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具体调档情况请咨询录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合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请按要求盖章、签名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复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及安排。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 ://yz.ch ***.cn/tm),根据专业目录报考相关专业(预计9 月28 日开通,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
学校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核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接受待录取”(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 年6 月左右统一发放。
1.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向相关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予以公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签订合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所在学院集中审核,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定向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5日2017年博士招生学院政审调档联系电话单位办公电话(内线)水文院83787363(7363)水电院83787325(7325)港航院83786602(6602
一、发放对象 政审合格者。 部分考生因政审、地址(通讯)不详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有关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政审:单位人事部门或录取学院)。 第1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后续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录取学院。具体调档情况请咨询录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合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请按要求盖章、签名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合同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方式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方式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对象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对象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