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公示转专业名单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程序
1、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宣传、政策解读和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分流,已分流者不可再次分流。
2、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3、第三学期开学初,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按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分流工作,对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将本院(系)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含转专业转入的学生)(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处备案。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时间和基本条件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程序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时间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各院(系)应积极开展转专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从专业认证的角度出发,制定吸引优秀生源的方案和措施,要有能满足毕业要求的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同时各院(系)要加强专业引导和专业介绍,可自行安排时间对意向转入本院(系)下设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专业和学习要求的介绍,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各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则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管理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各接收院(系)将学生本人填写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