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9月29日12:00前,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建筑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建筑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1年推荐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华侨大学2021年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本科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D5-301王小玥老师处。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学生成绩单扫描件电子版(成绩单须提交PDF格式,并以“证件号码_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如_张三.pdf),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包中,并以专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jzxyhqu@***。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2.10月1日前,建筑学院在单位网站向学生公示推免申请结果及推荐初选名单。
3.10月5日前,建筑学院向学校报送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学生相关申请材料(正式报送前学院再次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在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学生申请材料未审核通过的不得报送)。
4.10月8日前,学校审定建筑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备案。
5.10月9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6.10月12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月25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建筑学院共有推荐名额为:正选6名,候选2名。综合考虑各系应届境内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建筑系拟推荐正选3名,候选1名。城乡规划系拟推荐正选2名。风景园林系拟推荐正选1名,候选1名。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及其分配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推免的基本资格条件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荐排序办法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注意事项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9月29日12:00前,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建筑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建筑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0592-6162648。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