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鲁公发[2007]289 号《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往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山东省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外省院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请将户口关系迁移证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 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答案来源于: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报到程序(报到地点:各学院)。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思想政治考核表提交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人事档案转接
2023年聊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
2021年聊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答案来源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网上确认公告
七、档案转移1.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将调档函(考生本人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交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于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机要、EMS寄送档案至: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研究生处(东校区办公楼B座615室),杨军丽老师(0635-823989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按时将档案转入我校后方可享受助学金;2.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调档;3.申请定向培养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须于7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考生本人、聊城大学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下载),联系人:杨军丽老师(0635-8239892)。
六、户口转移1.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往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山东省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外省院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请将户口关系迁移证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户口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