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准考证;
3.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7.政审表(见附件1,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8.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9.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公布。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面试(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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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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