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在西安、郑州、成都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涉及23个省份(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青海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涉及省份各专业均使用校考成绩,且招生计划仍采用全国不分省计划,相关工作按《新疆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执行。
2.我校原设考点,但未开考的山东、湖南、江苏、河北、广东、安徽、甘肃(含宁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其他专业原则上在有同类或同专业省级统考(联考)的省份进行招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设点未开考省份招生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1,各专业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新疆)成绩公布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新疆)考试时间:疆内考生于4月21日-25日按要求用可录像的智能手机登录“艺术升”APP完成非现场考试,即考生成功上传本人录制实时考试视频。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新疆考试方案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在西安、郑州、成都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涉及23个省份(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青海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涉及省份各专业均使用校考成绩,且招生计划仍采用全国不分省计划,相关工作按《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执行。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考试方案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报考说明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新生入学专业复测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考试违纪处理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成绩公布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调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外省)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