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提交报名材料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上报名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信息公开与监督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录取、体检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考核与评价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考学院的其他要求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其它事项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招生咨询、材料邮寄

2021年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