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的初审成绩及考核成绩,综合计算考生的最终总成绩(初审成绩*50%+考核成绩*5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学生,除通过学校组织的政治加试外,须加试(笔试)两门相关专业方向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通过后,与其他考生一道排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考生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伪造奖励、论文造假、复试作弊违纪等,将取消考生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7.监督与申诉
数学科学学院分党委对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并接受考生申诉。
监督及申诉电话:021-55665146。
8.其他说明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数学中心专业学位博士普通招考方式招生,学术学位博士普通招考选拔办法参见《018数学科学学院和上海数学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2021年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和上海数学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考核与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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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复旦大学上海数学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