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2021年9月4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请到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将盖章后的升学体检报告原件交至拟录取所在学院。)
6、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工学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侨大学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2021年华侨大学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2021年华侨大学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预报名(10月12日前)
2021年华侨大学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网上正式报名(10月1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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