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1年9月4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或收到处分的,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复试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报名资格审核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正式报名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件)。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安排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录取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联系方式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其他事项
2023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