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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