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其中非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可适当放宽。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7.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
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
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大类,具体权重及评分办法详见《文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能力评分细则》(附件1)。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要求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595-22692539;0592-6161276。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进信息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生资格审查及综合排名结果和学院拟推荐名单(含候补)等重要事项必须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应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资格审查、综合排名并报送推荐初选名单:学院按照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学院学生推免申请结果及推荐初选名单须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等公布。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制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按照有关原则和规定,制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向学生公示、在学院网站等公布。
2021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