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初审通过后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学校和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录取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复试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报名资格审核
2021年华侨大学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报名资格审核
2023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办法细则报名资格审核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网上报名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