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4-8618499
监督电话:(佳木斯大学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
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cn/
佳木斯大学
2020年9月11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须从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下载打印使用(http://studyinchina.csc.edu.cn);佳木斯大学代码为:10222;
(2)经公证过的高学历证明,且公证文件必须为英语或汉语;有HSK证书者请提供HSK证书复印件。
(3)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要求900字以上;
(4)申请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申请本科不需要提供);
(5)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表格《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护照复印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专业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申请条件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咨询监督电话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奖助学金
2021年佳木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报公告其他注意事项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其他有关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4.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4-8618499监督电话:(佳木斯大学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佳木斯大学2018年9月10日
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