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保缴费后,大学生实行“两城一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在家乡所在地和大学所在地均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中国人保大学生学补险
学生补充保险收费标准如下:
参保对象 |
保险项目 |
赔偿限额(元) |
保险费| |
大学生 |
疾病、意外死亡 |
25000 |
150元/年/人 |
意外伤害医疗 |
25000 |
||
意外残疾 |
25000 |
||
疾病住院费用补偿 |
60000 |
||
重大疾病保险 |
30000 |
备注:1.新生可以自愿选择以上商业保险方案。
2.中国人保大学生学补险缴费后即生效,生效日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
佳木斯大学2021年新生床上用品须知
(1)为方便学生,保证学生床上用品质量,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便于公寓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学校按照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和省教育厅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2)中标供货企业在学生公寓设床上用品发放经销处,新生入校报到后可直接到住宿公寓确认购买。如果中标企业的床上用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3)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自购非中标企业的床上用品进入公寓。新生自带床上用品要符合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标准要求,并在入住时详细登记,以备质检部门检验(有偿),否则将谢绝进入公寓。
答案来源于:2021年佳木斯大学新生报到指南
1享受学员同等待遇包括班级竞选中心活动案例讨论各种大赛等2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企业实践对接等活动答案来源于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跟读培训招生
3学习与工作简历自大学阶段开始写起4报考人需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和所提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给出承诺牡丹江师范学院2021年8月11日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牡丹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附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2020级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新生入学须知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详见新生服务平台。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文件规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十三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佳木斯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佳政办发200915号佳木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佳政办规2017117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将缴费标准享受待遇时间等相关政策通知如下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30元其中个人缴费350元各级政府补贴580元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四年制1400元五年制1750元2自缴费当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意外伤
2自缴费当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意外伤害保险居民大病保险3参保缴费后大学生实行两城一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在家乡所在地和大学所在地均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国人保大学生学补险学生补充保险收费标准如下参保对象保险项目赔偿限额元保险费大学生疾病意外死亡25000150元年人意外伤害医疗25000意外残疾25000疾病住院费用补偿60000重大疾病保险30000备注1新生可以自愿选择以上商业保险方案2中国人保大学生学补险缴费后即生效生效日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佳木斯大学2021年新生床上用品须知1为方便学生保证学生床上用品质量防止黑心棉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