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三)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待录取考生需提供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科教融合学院提交(邮寄)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315201)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李老师0574-879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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