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见附件3。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另: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各项成绩、加权系数标准和计算办法见附件)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
(一)初试1.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一)初试1.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2.初试地点:宁波大学本部(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021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初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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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六、复试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六、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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