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核,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推免硕士生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复试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申请材料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申请条件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接收专业和计划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注意事项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咨询及申诉渠道
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录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