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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19 04:38:39 解决时间:2022-02-0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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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2-0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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