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到、考核安排
报到与面试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选拔程序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高60分),具体见下表: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2、确认考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3、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并且确认成功的考生可通
选拔程序(一)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二)缴费确认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测
选拔程序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6月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二考核安排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面试分满分为200分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保障考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我
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初审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2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8日至1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
六选拔程序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2考核安排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3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二)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
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二)缴纳费用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用A4纸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
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二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