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一、选拔程序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以专业为单位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定,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二、录取办法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1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1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线下20分。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70%(两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4.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报考指南(图文版)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考生咨询电话:考生咨询电话:0532-录取咨询电话:0532-传真:0532-录取查询QQ:网址:http://www.E-mail:hx@或@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考生咨询电话:考生咨询电话:0532-录取咨询电话:0532-传真:0532-录取查询QQ:网址:http://www.E-mail:hx@或@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考生咨询电话:考生咨询电话:0532-录取咨询电话:0532-传真:0532-录取查询QQ:网址:http://www.E-mail:hx@或@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
第二十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日期:2018/6/278:32:33|浏览量:3660|上传人:admin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考生咨询电话录取咨询电话传真录取查询网址或86661234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邮编266100答案来源于2021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一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节选第一章总则为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第三章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