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分专业分来源中职学校,结合省考试院下达的各专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低于满分的40%不予以录取。
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因故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所在中职院校的计划名额相应自动减少,一律不做顺延补录。
4.拟录取考生名单需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录取学生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5.免考条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我院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院考核,就读我院相对应专业。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并可参加其它类别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分专业分来源中职学校,结合省考试院下达的各专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低于满分的40%不予以录取。
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因故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所在中职院校的计划名额相应自动减少,一律不做顺延补录。
4.拟录取考生名单需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录取学生到我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5.免考条件: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我院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院考核,就读我院相对应专业。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并可参加其它类别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西10-101室招生科
收件人:莫老师
电话:0763-3936666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
学校网址:https://www.qypt.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2.2021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承诺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附件4.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5: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请点用右键下载)
附件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应当认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出示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第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上述内容如果与省有关部门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新文件为准)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cn
五成绩公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根据我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高职贯通培养32转段实施方案累计汇总过程考核各科目成绩形成转段考核总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8月底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第六条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在地市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可免证书要求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根据全省高考体检时间安排体检以上材料均用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同时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以公文形式报送我院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四报考办法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822日具体报考程序如下一考生须在2021年6月22日前把以下材料交中职学校2022年1月1日前把材料交中职学校其中材料仅需符合条件考生提交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证书号码页或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须附上查询网址如仍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技能证书必须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中职学段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页并在姓名左侧做好标记中职录取名册显示专业与
2收费办法报考费用由中职学校统一收取并于7月12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注明三二分段报考费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同时中职学校亦须将交费名单制表见附表格式发送邮件到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汇款情况查询电话收费室收费室校内地址西11101室附表学校汇款总表序号姓名考生类别报考专业交费金额元汇款日期1张三三二分段合计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招生对象2019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996号粤教职函20216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粤教考20137号文件要求报考时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以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审核结果为准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一2019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考生中职学段所读专业必须与中职录取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李老师监督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答案来源于2021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学制两年序号高职专业名称高职专业代码对口中职学校名称对口中职专业名称对口中职专业代码试点专业招生计划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1护理520201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护理10010050高职院校2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电算化12020030高职院校3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电算化12020030高职院校4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数控技术应用05140030高职院校5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60030高职院校6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清远
六录取规则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分专业分来源中职学校结合省考试院下达的各专业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转段考核课程总成绩低于满分的40不予以录取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因故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所在中职院校的计划名额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