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山东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在学校提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相应省份一本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适当降分录取。
7.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及护理学专业通过综合评价、提前批、单列代码招生和降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下的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
2.招生专业中,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专业名称后标有“非全日制”的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其中,非全日制各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2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排序3专业录取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考生进档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2其他省区市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市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2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本人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服从调剂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对于按以上原则却无法满足专业志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

六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等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一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二进档考生录取规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

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分专业录取原则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2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