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纪委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招生计划如下表:
(1)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生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中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5)本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的《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证明》、《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信息,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料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首次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1.网上报名: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6:30;
3.网上确认考试:6月10日上午9:00到6月12日下午18:00;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一条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网上确认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合格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超出规定时间不允许继续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取消考试确认另外在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的测试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招生监督电话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学校网址招生信息网网址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590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选拔程序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信息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料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2网上确认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合格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超出规定时间不允许继续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取消考试确认另外在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的测试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2面试分组和试题
第十八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6302初审结果查询6月1日前3网上确认考试6月10日上午900到6月12日下午18004现场报到6月19日上午900到下午16305学校考核6月20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6入围考生名单公示6月22日起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招生计划如下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鲁教学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第五条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第六条学校代码10424第七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第九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