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23767181。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4.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获得教育部2022年保送生资格的天津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含以下两种类型:
1.非外语类保送生:高中阶段入选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的天津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外语类保送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资格、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天津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测试普通类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艺术类专业舞蹈学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专业测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体育教育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测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5新生户籍问题外省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天津市十三区非农业集体户口的新生户籍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天津市生源的家庭户新生不迁户籍6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籍管理系统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以插班上课的形式完成课业修读学生住宿以走读为主7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制度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及论文评审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8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

7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制度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及论文评审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8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学习期间报考研究生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9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等收费标准与全日制四年制同专业本科生一致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五招生录取1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6月11日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测试2测试普通类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艺术类专业舞蹈学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专业测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体育教育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测试的形式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3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评结果及考生学历学位获得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

4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5新生户籍问题外省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天津市十三区非农业集体户口的新生户籍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天津市生源的家庭户新生不迁户籍6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籍管理系统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以插班上课的形式完成课业修读学生住宿以走读为主7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制度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及论文评审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8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

二招生范围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十一其他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招生简章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终解释权归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其他

七其他1在我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4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