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一)复试时间:201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复试前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
3、本科期间的思想政治审查表(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等)。2016年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2、自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若有不及格,或受过某种处分等,将取消录取资格。3、提供弄虚信息和材料。
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传真:0577-86689753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Email:wzmctms@微信平台:wzykdxyjsy网址:http://www..cn/—研究生招生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9月15日
七、其他(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费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签署按时报到《入学协议书》,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就业。(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2、自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若有不及格,或受过某种处分等,将取消录取资格。3、提供弄虚信息和材料。
四、申请办法(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0日。(二)报名方法: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按网上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志愿并缴纳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注: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录取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使用EMS快递寄至寄至我校: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本科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3、本科期间的思想政治审查表(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等)。2016年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一、招生专业我校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各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请参看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jsy..cn/html/12/3019.html)。
二、招生名额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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