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1月6日上午 药学综合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1月6日上午 药学综合
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专业科目(药学综合)
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科目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方向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天然药物化学》参考书目:《有机化学》汪小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天然药物化学》吴立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2、临床药学方向加试科目:《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参考书目:《有机化学》汪小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生物化学》吴梧桐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
2021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