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4.考生、随行人员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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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综合测试安排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时在报名系统填报个人防疫情况按时来校参加综合测试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综合测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5综合测试2021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综合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2综合测试内容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通知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通知
2综合测试内容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通知
1综合测试报到抽签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弃考2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特殊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3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4考生随行人员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44
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2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特殊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3考生随行人员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公告
2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参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特殊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3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4考生随行人员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4408联系电话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微信系统网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