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如因疫情原因有不适宜现场复试的特殊情况,则依实际情况确定。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寄达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张老师,0571-8832093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基本原则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工作规范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方式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录取工作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咨询、申诉方式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