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学院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初试各科成绩有不及格者。
5.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1、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除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数学2个方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统计学、应用统计、电子信息(计信学院)等7个专业外的所有全日制专业,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师计划招生专业: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等14个全日制专业。
3、直博生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生态学等6个专业,详情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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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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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考方式、内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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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办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