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健全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022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350人,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1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50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1、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除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数学2个方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统计学、应用统计、电子信息(计信学院)等7个专业外的所有全日制专业,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师计划招生专业: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等14个全日制专业。
3、直博生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生态学等6个专业,详情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中国史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组长:徐彬成员:李琳琦朱家存顾凌阮成武庄华峰马陵合方青汪效驷沈世培刘道胜吴晓萍傅新球解光云秘书:胡君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