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组成。主要职责是按学校有关博士生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022年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350人,其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1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50人,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1、推免硕士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招生专业:除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数学2个方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统计学、应用统计、电子信息(计信学院)等7个专业外的所有全日制专业,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硕师计划招生专业: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等14个全日制专业。
3、直博生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生态学等6个专业,详情可参考《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组成如下:组长:储泰松成员:王昊李平江守义刘运好武道房潘务正胡传志杨四平熊仲儒詹绪左宣宾陈霄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