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 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 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答案来源于: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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