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各学部(学院)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科一成绩、业务科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2022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小组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组织领导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指导思想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录取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