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东盟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处。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处。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1份。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六)举办的学术活动与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活动:举办首届全国研究生东盟论坛、中国东南亚研究高级研究专家第一次会议、区域合作背景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讨会、东亚智库论坛、中国-东盟国际木文化论坛等。科研成果:出版《东盟参考》、中国-东盟丛书、广西与东南亚文库等。此外,东盟学院一向重视对外交流,举办各种高端学术讲座,促进学术交流。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答案来源于2022年东盟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