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6月28日(总时长120天,线上线下混合进行),集中培训周期为2022年04月18日-2022年05月27日。集中培训开班仪式:2022年04月17日。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4月16日举办线上讲座,线上授课。
2022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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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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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集中培训开班仪式。
18日-2022年04月22日,特殊教育学校参观5天。
23日-2022年05月02日,集中授课10天。
03日-2022年05月06日,文化艺术参观4天。
07日-2022年05月26日,集中授课20天。
27日-2022年05月27日,学术会议1天。
27日-2022年05月31日,作品汇报展览5天。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长春大学,长春世界雕塑公园。2.实践创作地点:长春大学,长春世界雕塑公园。3.实践考察地点:吉林省内为主,疫情允许情况下,考察部分省外。4.汇报展览地点:长春世界雕塑公园。
(三)主要课程
项目采取线上教学与集中培训形式,以讲授、研讨和考察为主要授课方式,设立了《特殊艺术教育课程群》、《专业素养提升与文创产品创作课程群》以及《艺术实践与考察调研》。特殊艺术教育课程群中包括《创新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教育信息化中特殊教育教师知识结构的思考》《融合教育本土化的实践与思考》等优选课程。《艺术学科专业手语语言表达与专业教学实践》《艺术康复与艺术治疗》等特设课程。《主题性美术创作的思考》《美术创作中构图与技法的艺术规律》等专题课程。专业素养提升与文创产品创作课程群中设立《文创艺术产品创作》《陶瓷产品制作》等。艺术实践与考察调研课程群,开设《民间艺术考察》《特殊艺术教育调研》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培训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
计):线上线下出勤占20%;完成特殊教育研究方面相关项目计划书占20%;最终完成创作作品40%;参加展览、参加学术会议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项目师资介绍
1.项目负责人:宗世英
2.项目联络人:张白羽张蕾蕾
3.主要师资力量(排名不分先后)
(六)培训成果展示
1.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学员艺术创作作品汇报展。
2.出版《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学员艺术创作作品集。3.召开特殊艺术教育主题研讨会。
4.培训期间学员以个体或者团队的形式提出一个特殊教育艺术学科领域研究项目,并形成项目计划书。
(七)学员管理
学员学习期间,须遵守主办方教学管理规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项目师资介绍
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成绩评定
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主要课程
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项目实施地点
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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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春大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创新型特殊艺术教育人才培养》招生简章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