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BayiAgriculturalUniversity,缩写为HBAU。国标代码:10223。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第五条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六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条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官方媒体和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二)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对普通类批次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投档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当基准成绩相同时,首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其次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以上评价标准相同,则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五)英语、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标准以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
(六)我校不设预留计划,录取时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n/)、手机网站、微信公众号(八一农大本科招生)公布的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查询,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0459-6819043、);纪检监督电话:0459-6819052。
第十二条学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实施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具体按类招生类别、分流专业及收费办法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发的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十四条学校开设“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包括农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创新人才培养班)、动物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班)、食品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班)、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班)5个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综合奖学金、爱农就业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对其进行资助。
第十八条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六收费标准每年学费5000学年生住宿费1200元学年生四人寝在校两年期间缴纳住宿费如黑龙江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学员在本校联合培养单位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由学生自费解决费用约为人民币65万元左右根据时间和行业的变化费用会有所调整其它费用如基本生活费学杂费服装费等由学生自行承担如因个人原因停飞所有因培训产生的费用概不退还答案来源于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10较重的晕车晕船史11口吃12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13裸眼视力低于字表03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数超过350度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14肺结核15较重的砂眼或倒睫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报名表2022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学员自费培养协议书试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4大庆市报考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包括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在读应届本科生须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报考点公告选择相应报考点5大庆市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须选择大庆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6凡不符合本报考点受理范围的考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7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
五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流程一报名有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1先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2021年10月20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合格后加入官方群等待上站体检通知群号二初检初检时间地点以官网通知为准学生可根据所在省份选择任一初检点参加我校初检初检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附件2也可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三体检初检合格学生参加由我校与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招飞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航空背景调查五确认有效招飞志愿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
四招生计划范围及就业招生范围黑龙江省山东省云南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预计划20人均为自费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为准就业方向学员完成我校及我校联合培养单位规定的所有科目和训练并获得相应的执照毕业后到河北翼飞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从事航校飞行教员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三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应往届不限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身体条件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70132017要求心理条件心理健康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招飞心理健康评定能够满足飞行职业需求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不低于当地当年高考总分的60黑龙江省山东省云南省均为450分英语
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考生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缩写为国标代码10223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第四条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五条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
2020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