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硕博连读”考生的奖学金、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研究构想、外语水平等),形成初审意见。
(二)初试
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初试外语免考:
(三)复试
各招生学院组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初审通过且初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1.学院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3.复试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4.招生学科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复试环节采取面试、笔试等考核形式。
(四)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院(专业)根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类考生中,依照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结果,统一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经由所申请导师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或1次国家奖学金。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籍的2020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规定。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申请条件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选拔原则
2022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