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妇联共建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湖南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男女生兼招。
第十二条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报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各专业对体检限报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科)等专业。
第十四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空中乘务(专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语言功能障碍,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疾病;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3cm以上。
第十五条学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1:1,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各生源省(区、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区、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湖南省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文化达到湖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要求及达到生源省(区、市)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区、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四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和“三等2200元”三个档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学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招生热线:0731-82766142、82766112
传真:0731-82766112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cn/
邮编:410004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0二二年四月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第三条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
第一章总则学院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04号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学院国标代码14025省编代码4346主管部门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共管信息发布网址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咨询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盖有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高考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校名为湖南体育职业学院第三条学校校区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69号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423湖南省招生代码4341第五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单招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二路泉塘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女子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除专业面试考试其它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表1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一览表招生学院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拟招生计划商学院物流管理英语管理学物流学概论48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学50会计学基础会计学48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旅游学概论50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工作实务48学前教育学前心理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50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中国文学基础应用写作98英语师范语文综合英语英汉翻译48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与主持艺术概论40美术与设计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素描服装版型设计40视觉传达设计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
2022年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第四条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妇联共建高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第五条证书颁发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不得转专业和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