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3分以上(含93分)合格;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乒乓球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确定办法:
1.游泳项目考生进行一项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游泳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6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同小项按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6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2.乒乓球专项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3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按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3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3.武术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3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依次按实战能力成绩、专项技术成绩、专项素质成绩由高到底排序;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拳术成绩、器械成绩、正踢腿成绩、腾空飞脚成绩、立定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
3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三)名额调配办法: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调配原则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四)如按照上述办法仍无法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
会议讨论决定。
(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六)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二类,高考招生
2高考招生各项目报名要求如下游泳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或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者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或国际比赛前八名者仅限单打双打武术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或国际个人项目前八名者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1符合教育部有关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三招生项目和计划我校2022年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按单独招生和高考招生两个类别单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单独招生或高考招生二者不可兼报具体招生项目和计划如下项目单独招生高考招生二本线若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的65二本线若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乒乓球03人06人010人游泳06人06人010人武术03人06人010人注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终入选资格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游泳项目根据校游泳队需要设置项目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各泳式100米或200米单项蝶蛙自或2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1.单独招生
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情况公示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类别录取情况如下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情况公示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类别录取情况如下
1单独招生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全国或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者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一类,单独招生
第一类单独招生一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3分以上含93分合格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乒乓球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二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确定办法1游泳项目考生进行一项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游泳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6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同小项按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6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2乒乓球专项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3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