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答案来源于:2022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考我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2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昆明学院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2020年9月1日以前),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第(3)条(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可报考的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身份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一)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费、学制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
0702 | 物理学 | 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学制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
025400 | 国际商务 | 12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36000元。 |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体检工作,考生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一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中,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五)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六)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八、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
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云南大学报考点2018年9月相关附件附件【附件12019年云南省各报考点接受报考考生范围.docx】附件【附件2云南省居住证样式.jpg】附件【附件3云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docx】附件【附件4云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5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6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修订)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节选).docx】附件【附件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十一、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2相关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等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3若教育部2022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予以公布答案来源于2022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复试违规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
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
2021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违规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答案来源于2022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