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开始前。
(1)各招生学院制定并发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自主确定本学院导师参与复试地点,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消杀及通风处理,配备必要消毒及测温设施。
(2)各招生学院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统一培训教育,开展复试导师、学院复试工作人员保密教育及业务培训,组织复试命题。同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3)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严格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确认考生报考及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
(1)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导师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按照工作流程有序组织复试,认真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汇总复试成绩,保留复试过程材料。
(4)复试场所及复试平台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结束后。
(1)复试过程材料由招生学院存档一年。
(2)《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成绩汇总表》、录音录像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进行。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线执行国家资格线,预计于2022年3月上中旬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中旬开始。复试具体要求以学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一、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先民副组长:刘小辉刘峰成员:邓晨光贺彦凤孙英杰张冰栾振昌宗宪春娄琦赵祥凤刘玉霞尹泳一苏明哲许双毅卢伟张岩蔡雪李福生王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邓晨光(兼)办公室秘书:凤宝林李殿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刘峰成员:马少霞王大鹏张国海魏颖秘书:王欢万宇慧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于2017年3月24日中午12时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招生科),复试工作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可由学院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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