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按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5.报考类型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4月30日前将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完整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邮寄至牡丹江师范学院研招办,联系人:郝老师,电话:15545321880。逾期未邮寄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遵照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应加大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复试科目为两门,每门成绩均为100分;将两门成绩相加除以2,取平均分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一)专业课笔试1.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方式(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一门(含)专业基础课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科目名称以公布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九、其他(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遵照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应加大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复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复试科目为两门,每门成绩均为150分;将两门成绩相加除以2,取平均分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遵照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应加大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方式(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一门(含)专业基础课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科目名称以公布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查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能力等。(2)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专业课笔试1.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方式(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一门(含)专业基础课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科目名称以公布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查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能力等。(2)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
一、时间3月30日,报到,复试资格审查;3月31日,复试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月1日,复试加试;3月30日-4月1日,体检。
2.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要求(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成员由相关学院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组成,采取与考生直接面谈的方式,了解考生在高校期间或工作中的学习态度、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政治情况等。(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因此对通过复试拟录取者,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将人事档案调往我校研究生学院,再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负责人集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1)审查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2)审查考生的人事档案。(3)审查考生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材料。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办法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