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主考,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任副主考。组员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校办、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国资处(基建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学校同时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校办、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国资处(基建处)、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其他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违规处理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考试要求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软硬件配置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招生计划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考试时间:考试时长由原每科目3小时调整为2小时。具体时间和场次安排如下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考试安排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工作原则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实施方案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