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资格审核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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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