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履行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远程 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 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或学籍。资格审查上交材料及要求见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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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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