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A7A8A9A10A成绩折算(分)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2.综合成绩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形成。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排名预测考试的终综合成绩排序,也无法知道考生终的志愿填报情况。

2022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录取分数线成绩折算方法

第十三条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成绩折算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相关科目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各专业从考生十门学考成绩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指定科目外再择优选取好的三门科目总计六门科目作为折算科目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并在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每科满分25分满分共计15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折算基数25201510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的六门科目要求如下专业

第十三条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成绩折算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相关科目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各专业从考生十门学考成绩中除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指定科目外再择优选取好的三门科目,总计六门科目作为折算科目,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每科满分25分,满

第十三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者,则取其高等级折算。

2022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录取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