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在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专业基础考核(25分):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泛函分析》、《抽象代数》。
2. 外语水平考核(20分):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 综合面试考核(55分):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和不合格):招生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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