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原定的现场复审及现场测试认定环节,调整如下:
(一)特长生申报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原件采用国内特快专递(EMS)于2022年4月17日前寄送至我校教务处(招生办)。若特长生材料原件未采用国内特快专递(EMS)寄送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我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二)复审通过并且最终录取确认的考生,原件材料在新生报到入学后,自行到学校教务处(招生办)领取。其余考生的原件材料将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按考生通讯地址予以寄送回退。
(三)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盟大厦1209室教务处(招生办),电话:0574-86894901。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素质特长序列中同类记分项目按最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类记分最高20分,不符合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不计分。

二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校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类别级别奖项分值备注学科竞赛类省级赛区一等奖10分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艺术特长类省级一等奖8分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中获奖其它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定其中团体项目赋分减半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体育特长类省级前3名8分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

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项目等第分值备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个人一等奖20分比赛类别为学生技术技能类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一等奖15分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二等奖10分团体三等奖5分文艺比赛省级前三或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前三或三等奖及以上10分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仅限声乐器乐舞蹈个人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二级及以上20分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术舞龙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舞龙项目发证单位为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体育竞赛省级前八名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前八

2素质特长序列中同类记分项目按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类记分高20分不符合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不计分3若获奖的证明是奖杯或奖牌等没有出现获奖者姓名的必须另行出具参赛通知及学校出具的参赛证明加盖公章4各类比赛的组织部门必须是备注中所限定的其它机构组织的一概不予认定5申请并同意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在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提前到指定区域查验若存在伪造或虚假情况将按本章程第九章有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二特长认定与测试总分20分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项目等第分值备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个人一等奖20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个人二等奖团体一等奖15分个人三等奖团体二等奖10分团体三等奖5分文艺比赛地市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1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仅限声乐器乐舞蹈个人项目经现场测试认证后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二级及以上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且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术项目舞龙项目限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经现场测试认证后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体育竞赛地市级前八名或二等奖

(二)特长认定与测试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技能比赛全国三等奖以上20分限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大赛,也可报考我校免试入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5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10分限浙江省内各地(市)教育部门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文艺比赛地(市)级三等奖或前三名及以上10分限宣传、文化

1特长认定与测试素质特长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到文艺体育类考生报到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进入测试点报到时间与地点4月23日下午1300东校区风雨篮球场现场认定与测试时间4月23日下午13301600测试过程不得擅自离场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考生须知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测评项目分为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认定与测试两个模块。(一)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1.文化基础测试:含语文、数学两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40分,共80分,采用上机考试形式。2.专业素质测试:分为机试、面试、笔试三类,各类满分均为80分。(1)机试:采用机考,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2)面试:由专家组负责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评分。主要包括专业所需特质能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版)特长认定

二特长认定与测试满分20分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项目等第分值备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个人一等奖20分比赛类别为学生技术技能类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一等奖15分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二等奖10分团体三等奖5分文艺比赛省级前三或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前三或三等奖及以上10分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仅限声乐器乐舞蹈个人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国家等级运动员国家二级及以上20分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健美操武术舞龙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舞龙项目发证单位为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体育竞赛省级前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