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5年4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1、经中
6、申报学生的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情况须经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中学公示证明材料。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的中学公示结果。
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
(一)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资格审核
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1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材料审核